标题 | 2018浙江舟山嵊泗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
内容 | 为加快嵊泗美丽海岛建设,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才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详见附件)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中国嵊泗门户网站(http://www.shengsi.gov.cn)。 (二)舟山人事考试网(www.zsrsks.gov.cn)。 其中,中国嵊泗门户网站作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具体查询途径为中国嵊泗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也可以直接登录(http://www.shengsi.gov.cn/col/col1354771/index.html)进行查看。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年龄、学历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二)要求嵊泗户籍的以2018年3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六)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的对象为:参加嵊泗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嵊泗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18年3月3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进入下一页继续浏览)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国嵊泗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注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081581、5083093,监督电话:0580-5592687。 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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