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年荆门市事业单位统一组织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继续实施“我选湖北、创在荆门”计划,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要求,荆门市事业单位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我省首个聘期未满的新机制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荆门市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17∶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2、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6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7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考点持相关证明现场退费。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21日9∶00至5月26日9:00,报考成功人员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27-87325449)。 七、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人社部门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地人社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市直事业单位由招聘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地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荆门市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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