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浙江丽水松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
内容 |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78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人员需求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松阳县户籍(以2018年4月20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的人员或松阳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松阳县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为松阳县)。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户籍不限。 3、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8年4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4、少数岗位(专业)招聘范围、对象采取限制或放宽的条件详见《2018年松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5、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对象为:本县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上述人员户籍不限。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 6、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的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在浙江省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松阳县户籍人员或松阳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松阳县户籍人员或松阳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9、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中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2年4月20日至2000年4月20日期间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进入下一页继续浏览) (八)专业技能测试 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文化员岗位和松阳县文化馆音乐干部岗位考生,结构化面试后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测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九)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除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文化员岗位和松阳县文化馆音乐干部岗位外)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面试成绩÷2。 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文化员岗位和松阳县文化馆音乐干部岗位按笔试成绩占2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比例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20%+结构化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十)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9月30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松阳县最低服务期限为 5 年。 四、注意事项 1、2018年松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涉及的时间统一截止到2018年4月20日。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同一岗位(专业)报名人数,大专学历要求的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本科学历要求的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4月24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063903 举报电话:松阳县纪委(监察局) 8063833 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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