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东湖风景区管理体制的通知》(武发[2006]10号),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市属正局级单位。将中共武汉市委东湖风景区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为市委派出机构,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与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统一行使东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和管理职能。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一:综合治理办公室/文员 需求人数:1名 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3、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思想政治教育、哲学、中文、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6、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岗位二: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治理工作人员 需求人数:2名 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3、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掌握网络运营和传播技术;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信息技术、网络媒体等相关专业优先; 6、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全国计算机二级及以上; 7、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福利 1、工作时间为每周5天(8小时/天),周末双休;其他节假日以国家规定时间为准。 2、正式录用后,缴纳完“五险一金”后每月3300元左右,并提供工作餐、带薪休假等完备的福利保障。 四、报名方式(在线报名) 应聘人员即日起至2018年5月3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点击“招聘●考试”栏目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填写并提交有关资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未按要求提交个人信息的,将不能通过审核。 五、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5月3日中午12:30后登陆官方报名网站武汉掌上人才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六、考核 考核工作主要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含笔试、面试),请随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的最新公告。 七、体检及聘用 1、拟入职人员需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凡出现拟聘人员不能按时签约、或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不予聘用。 2、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武汉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简章以武汉掌上人才(www.whzsrc.com)及“武汉掌上人才”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2、咨询电话:027-82847276李老师(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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