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厦门翔安教育集团招聘骨干管理人员公告 | ||||||||||||
内容 | 为全面促进翔安教育发展,打造翔安教育集团一流办学品牌,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翔安教育集团骨干教育管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团简介 翔安教育集团是厦门市翔安区委编委经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隶属翔安区教育局。集团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经费管理按“以事定费”原则,人员管理实行岗位合同制,人员薪酬为岗位绩效考核年薪制。集团办学涵盖幼儿园、中小学,从幼儿园入手,举办优质普惠幼儿园,并逐步向中小学延伸。至2020年,全区还将新开办近50所幼儿园。 二、招聘岗位 岗位人员性质:均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具体岗位如下:(单位:人)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并符合以下条件人员: (一)课程教学中心副主任 1.年龄一般为45周岁以下;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教育学大类专业毕业; 3.具有10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相关工作年限,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统筹能力和优异的教学成绩,其中具有区级及以上公办学校(幼儿园)、教科研机构、教育主管部门或国内知名教育集团、培训机构主管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的行政岗位任职经历者优先; 4.入围优先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入围: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 (3)其他可列入厦门市拔尖人才申报条件的。 5.具体岗位职责等见(附件3)《岗位说明书(1)》。 (二) 行政管理中心综合管理人员 1.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3.具有3年以上党建、宣传等综合性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其中具有区级及以上公办学校(幼儿园)、教科研机构、教育主管部门或国内知名教育集团、培训机构的党建行政岗位任职经历者优先; 4.中国共产党党员; 5.入围优先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入围: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最高学历为研究生者; (3)其他可列入厦门市拔尖人才申报条件的。 6.具体岗位职责等见(附件3)《岗位说明书(2)》。 (三)设备采购人员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1年以上招投标或设备采购等相关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设备采购相关知识,了解并熟悉智能化系统或相关产品专业知识,具有区级及以上公办学校(幼儿园)、教科研机构、教育主管部门或国内知名教育集团、培训机构的采购相关经验者优先; 4.入围优先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入围: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研究生以上学历者; (3)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4)有政府采购经验者优先; (5)其他可列入厦门市拔尖人才申报条件的。 5.具体岗位职责等见(附件3)《岗位说明书(3)》。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五)以上涉及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日。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18年4月25日在翔安区政府网站、厦门市人才网和相关微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登录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网站民生领域教育板块公示公告栏,下载填写《翔安教育集团骨干管理人员应聘报名表》和《翔安教育集团骨干管理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详见附表),并附身份证、户口本、符合入围条件的学历及以上各阶段毕业(学位)证书〔学历需附学信网验证报告,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应聘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认证书或证明〕、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岗位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报名表》、《汇总表》内的信息必须与原件信息一致,否则,资格审查时将取消入围资格。 将《报名表》、《汇总表》电子稿以及有关证件原件拍照打包压缩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文档统一命名格式为“应聘课程管理中心副主任(或行政管理中心综合管理人员、网络信息人员、设备采购人员等相应岗位)-姓名-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 (三)网上初审 教育集团将组织人员进行初审,根据报名人员信息和集团岗位任职条件需求确定初审入围人选,并于5月9日17:30前通知初审入围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四)岗位考核 (1)现场资格审核:5月10日将进行现场审核(暂定),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审查时打印《报名表》(贴上照片,一式2份),并附身份证、户口本、符合入围条件的学历及以上各阶段毕业(学位)证书〔学历需附学信网验证报告,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应聘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认证书或证明〕、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不退还)、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岗位工作经历证明。以上证书复印件材料和证明原件依次按顺序整理成册。 (2)考试 5月12日组织笔试,5月13日组织面试。笔试成绩合格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或面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按1:1进入笔试、面试的,成绩合格线为70分)。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招聘名额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由区教育局组织考核。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翔安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体检入围人员与翔安教育集团签订劳动合同,人事关系由厦门市翔安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五、薪酬待遇 (一)年薪制:工资总额=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学历(资历)补贴+服务年限补贴。年薪:中心正(副)主任25-22万元,行政管理中心综合管理人员、设备采购人员按集团薪酬管理二类标准15-12万元。 (二)符合《翔安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省、市级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等高层次教育人才条件的,可另行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等引进人才优惠政策,最高可达100万元。 (三)各中心正(副)主任若不符合《翔安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高层次教育人才条件的,可按以下方式享受优惠政策:5年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均在翔安无房的,可申请区级公共租赁房(免租金),用于本人实际居住;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均在本市无房且未享受有关住房优惠政策的,可申请享受实际租房补贴或区级公共租赁房(免租金)。用工合同解除自然终止相关优惠政策。 (1)区级公共租赁房标准为:家庭户可申请二房一厅以上型,单身户可申请一房一厅型。 (2)实际租房补贴标准为:不超过2500元/月。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3.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自动续聘。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 0592—7889763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2018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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