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
内容 | 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海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海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海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7.需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和学位;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6日-5月11日 2.报名方法: 考生填写《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子邮件回复资格审查意见。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用人单位电话告知考生。 资格审查参考专业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3.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五、资格复审 5月14日9:00-14:00,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到各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地址见上表)。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学生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等各类应聘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用途),《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一寸彩色照片),2张彩色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社会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等各类应聘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用途),《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一寸彩色照片),2张彩色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六、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两个方面,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 5月15日上午9:00-10:30 考试地点: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博士研究生的职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所有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时间:5月16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1名考生为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招聘博士研究生的职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1名考生为体检、考察对象。5月17日,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实施。 八、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考生被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并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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