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浙江三江街道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三江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名(其中男性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金华市户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操作基本的办公软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同等条件下,有社区工作经历者优先; 6.聘用时须签订在开发区社区至少服务3年的承诺书。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8年5月11日,时间1天。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00。 2.地点:三江街道办事处303办公室(金华市环城南路西段1226号 ) 3.联系电话:89005312 4.携带资料:(1)持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表,可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自行下载),并提供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并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占40%,面试占60%。如遇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1.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如报考人数低于计划招聘职位人数3倍的,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政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或有提前自愿放弃聘用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有问题但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三、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二)本简章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力社保局、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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