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年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招聘区属公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促进区属公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创新选人用人方式,拓宽人才选拔途径,吸引优秀人才向区属公有企业集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一级公有企业中层副职管理人员8名。具体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一)区属公有企业中层副职管理人员(财务管理类)5名(职位代码:c001); (二)区属公有企业中层副职管理人员(文秘综合类)3名(职位代码:c002)。 二、招聘原则 坚持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专业水平高、群众公认的优秀管理人才。 三、报考条件(注:年龄、学历、任职经历的计算均截止至2018年3月31日) (一)基本条件 1、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文字撰写、沟通协调和独立工作能力。 3、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能自觉履行职责。 4、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1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⑴在非区属企业任职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企业经营不善、出现严重亏损的,或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记录的。 ⑵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⑶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 ⑷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⑸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⑺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企业相关负责人职务的。 (二)资格条件 1、报考区属公有企业中层副职管理人员(财务管理类)职位的,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财务、会计、审计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并具有会计、审计中级(或以上)职称。 ②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⑵负责企业会计核算、审计或相关工作满5年,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2、报考区属公有企业中层副职管理人员(文秘综合类)职位的,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⑴具有文学类、哲学类或法学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注:按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⑵从事行政企事业单位办公室管理工作满5年,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并在区(县)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文章(注:如非其本人署名文章,须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四、报名事项 (一)报考人员可从即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下午17:00时期间登录网站http://b.pyrc.com.cn/jlbnet/2018czjzc/wsxt 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资料后,系统自动生成《2018年番禺区财政局招聘区属一级公有企业中层副职管理人员报名表》(下称《报名表》),并在考生个人后台的“上传证明材料”菜单下上传以下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2、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3、任职证明;4、计生证明;5、毕业证(有学位证书须一起上传);6、学历鉴定证书;7、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8、报考文秘综合类职位的须同时上传文章发表相关材料;咨询电话:020-84638632。 (二)番禺区财政局将派专人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原件(含《报名表》)进行复核。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番禺人才网http://www.pyrc.com.cn/df/py/index.jsp公告。 (三)报考人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以及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考职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比例不足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考职位数。具体情况以番禺人才网公告为准。 五、考试 本次招聘分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三个环节,各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各环节占总成绩的权重分别为30%、30%、40%。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其中:财务管理类考试内容为:1.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等专业知识;2.法律法规、企业经营管理等综合知识;3.文字综合能力。文秘综合类考试内容为:1.法律法规、企业经营管理等综合知识;2.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能力;3.文字综合能力。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笔试原始分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得分高低顺序及不高于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题目共3道,其中:财务管理类的主要测试考生企业财务管理知识水平、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文秘综合类主要测试考生对国情社情(重点是国有企业情况)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素质、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不设公开题,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30%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将按规定通知考生。 (三)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 参加面试人员均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方式 通过走访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家访、查阅档案及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计生等方面的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呈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据此对考察对象进行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所得分数按40%权重计入考察对象总成绩。 六、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类别及职位数量,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总成绩得分靠前且组织考察原始分达到70分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由番禺区财政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到番禺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体检合格者由番禺区财政局党组审定后作为区属公有企业中层副职管理人员拟任人选。 如出现缺额由番禺区财政局视实际情况考虑在组织考察原始分达到7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任前公示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在番禺区人才市场网站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番禺区财政局党组确定具体聘任岗位,并通知相关区属公有企业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八、聘用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人员须自行办理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有关手续。 (二)获聘人员与任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任职企业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计入聘用年限),首次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满后由任职企业与获聘人员另行协商续聘事宜。获聘人员不服从聘任岗位安排或被发现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任职期间由任职企业管理,按任职企业薪酬福利制度享受相应待遇。 九、本公告由番禺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番禺区财政局 2018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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