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福建泉州市洛江区档案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泉州市洛江区档案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一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和事业心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包括符合计生、综治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 2.年龄在30周岁(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学历须在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 3.具备良好的语言组织和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功底,中文、档案管理或计算机专业优先。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程序:报名、面试、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将在洛江区新闻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5月9日至5月16日(仅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洛江区安达路7号洛江高速交警一大队三楼档案局。 3.报名方式 报名可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如果采取网络报名,请将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qzljda@126.com,面试时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交至洛江区档案局)。 应聘人员需手写填写《洛江区档案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携带报名登记表 (需贴近期照片)和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打印一份学信网学历电子备案表。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8年5月22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洛江区安达路7号洛江高速交警一大队三楼档案局办公室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洛江区档案局公开栏上予以公示三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泉州市洛江区档案局委托洛江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薪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待遇参照区编外合同制人员标准执行,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聘,根据表现情况签定续聘。 八、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遇到与招聘有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95-22631077(小童)。 2.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洛江区档案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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