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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军事志办长期负责长沙地区军史编纂工作,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军史编纂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意识,符合军事机关工作的政治考核条件。 2、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年龄20-3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4、认真细致,能吃苦耐劳,专心工作。 5、专业不限,具有史纂工作从业经验或中文、历史专业毕业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内)予以优先考虑。 四、薪金待遇 1、月薪人民币3800-4500元。 2、单位缴纳五险。 3、双休,享受国家法定假期。 备注:应聘成功后试用期3个月,按月薪80%计酬;试用合格后,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年底所负责工作被上级评定为优秀或先进,则增发1个月月薪作为绩效奖励。 五、工作地点 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长沙警备区办公楼。 六、录用程序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递个人简历,包括政治面貌、家庭情况、体检表、学习和工作经历、证书和联系方式等。 咨询电话:0731-83078833 邮箱:1358245452@qq.com 邮件主题统一为:姓名+应聘军史编纂工作人员 即日起开始接收材料,2018年5月30日截止 长沙市军事志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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