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招聘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街环境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环保工作水平,实现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根据《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珠区建立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函〔2017〕248号)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港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 2、遵纪守法,服从安排,无违法违纪记录; 3、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 3 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岗位需要夜间巡查和应急值守。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起至2018年 5 月31日(星期四)下午5时30分止。 2、领取报名表地点:新港街道办事处值班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1楼)。 3、报名表送交地点:新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3楼)。 4、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新港街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由他人代报名,代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调整招聘人数。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技能,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2、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3、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新港街道办事处。 (五)组织考察及体检 按招考职位与考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体检人选,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组织考察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组织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六)确定录用人选 三、录用手续和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正式录用后,按照街道有关规定执行待遇。 新港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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