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贵州金沙县高中教师招聘简章(6月13日-15日报名) |
内容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县教育局申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毕人社复〔2018〕300号),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金沙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金沙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2)。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0年6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4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2018年应届毕业生2018年12月31日前须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五)2018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截止2018年5月23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三)截止2018年5月23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未满2年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四)截止2018年5月23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六)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七)截止2018年5月23日,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八)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九)截止2018年5月23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一)截止2018年5月23日,金沙县机关、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十二)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三)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金沙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函调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三是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的。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县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在整个招聘中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各环节工作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聘成立金沙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857-7221239 (县教育局人事股) 0857-725276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 资源股) 监督电话: 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0857-7229441 (县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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