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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遴选聘任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二届法律顾问工作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二届法律顾问选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个人报名、单位推荐、资格审查、初选、政审、选聘委员会评审等程序,拟聘任邓超等15名人员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二届法律顾问。现将拟聘任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任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8年5月23日—5月29日(共7天)。 邮寄材料地址:南宁市民生路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法律顾问处 邮政编码:530012 联系电话:0771-2823210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二届法律顾问拟聘任人选名单 (以姓氏笔划为序) 邓 超 广西沃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申华林 中共广西区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吕业樑 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许邕桂 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阮子文 广西思贝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 洁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军 广西警察学院副院长、教授 张树国 广西欧亚嘉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宗波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罗 旭 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主任 凌 斌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黄志文 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强光 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主任 蒋鸣湄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师、副教授 雷裕春 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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