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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8年普洱市镇沅县公安机关招聘勤务辅警公告
内容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勤务辅警公告
    为有效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矛盾,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22号)和普洱市公安局、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勤务辅警的通知》(普公发〔2017〕22号)的规定,经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神祜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镇沅县)公安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50名。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勤务辅警身份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明确指出,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二、合同签订和待遇保障
    聘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1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勤务辅警的工资按照普洱市公安局、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勤务辅警的通知》(普公发〔2017〕22号)的规定,为每人每月3053.6元(含个人需缴纳的五大险费)。
    勤务辅警工资由县财政纳入预算,按月拨付,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三、日常管理
    勤务辅警录用后统一由县公安局反恐怖大队(巡特警大队)管理,实行警务化、精细化管理。
    统一在反恐怖大队(巡特警大队)开展强化训练,强化训练结束后,根据个人能力及素质具体安排勤务岗位。勤务辅警日常勤务工作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分为:开展日常训练、巡逻防控、反恐防暴、重要警卫、大型活动安保、案件协作、群体性事件处置等职责任务。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镇沅县户口。
    (四)自愿从事公安勤务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八)18周岁以上(2000年5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及在职协警工作满1周年以上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出生时间以居民身份证记录为准。
    (九)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
    (十)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十一)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且公安机关政审合格。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犯罪嫌疑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有吸毒史、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8.有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疤痕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本人前往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二楼政工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4日至6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正常报名。
    (一)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镇沅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勤务辅警岗位设置表》,详情请关注“镇沅警方”微信公众号或登录镇沅长安网(zy.pecaw.gov.cn)进行查询。
    (二)报名流程及录取程序
    1.现场报名流程为:本人随身携带相关证件自行下载或到县公安局政工室领取《镇沅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勤务辅警报名表》、《镇沅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勤务辅警考生诚信承诺书》填写后交工作人员审核。
    提供材料如下:(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等材料的原件;(2)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及材料复印件(A4型纸)各1份、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小1寸照片3张。
    2.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3.录取程序:现场报名(提交资料)——资格审查(合格)——领取准考证——体能测试(合格)——面试——统计成绩(面试分+加分)——体检(依据总成绩得分排名按1:1比例进入体检)(合格)——政审(合格)——公示——聘用
    (三)资格审核
    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报考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四)岗位
    此次岗位仅设男勤务辅警和女勤务辅警2个岗位,每个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五)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前往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六、体能测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试,考生带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场参加体能测试,未按时到场者视为自愿放弃。
    体能测试时间:待通知。
    体能测试地点:县一中体育场。
    体能测试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及其所附标准开展。
    体能测试的项目如下:
    1.10米×4往返跑;
    2.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3.纵跳摸高。
    其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部分放宽)进行。即:
    1.男子30岁(含)以下标准:10米×4往返跑,≤13"1;男子1000米跑,≤4'25";纵跳摸高,≥265厘米;
    2.男子31岁(含)以上标准:10米×4往返跑,≤13"5;男子1000米跑,≤4'40";纵跳摸高,≥265厘米;
    3.女子30岁(含)以下标准:10米×4往返跑,≤14"1;女子800米跑,≤4'20";纵跳摸高,≥230厘米;
    4.女子31岁(含)以上标准:10米×4往返跑,≤14"5;女子800米跑,≤4'35";纵跳摸高,≥230厘米。
    七、面试方式和时间、地点
    (一)面试方式: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进入面试。面试采取公务员结构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式进行。
    (二)面试时间:待定(待面试公告发布)。
    (三)面试地点:待定。
    (四)加分政策及申请事项:
    1.加分政策:复退军人加5分;公安在职协警在公安机关工作满1年不满3年加2分;满3年不满5年加4分;满5年以上加5分;公安协警人员在公安机关工作期间荣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表彰的,每荣获一次表彰加2分;持有B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加2分。
    2.申请事项:申请加分人员在报名时提交有效加分申请表(同时提供加分证明材料。如《退伍证》、奖励证书等),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提交的视为无效。
    八、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入体检和政审阶段。若同等岗位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以体能测试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用时短的成绩进入。
    (一)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二)政审
    1.本次招聘公安机关勤务辅警政审工作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2.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从该岗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政审。
    九、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请关注镇沅长安网(zy.pecaw.gov.cn)或“镇沅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十、浪费招聘资源行为和自动放弃的处理
    (一)参与体能测试但未参加面试、参与面试但未参与后续体检和政审环节、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招聘资源的行为,将参照相关规定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镇沅县公安机关工作岗位。
    (二)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
    1.自愿放弃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
    2.因联系不到考生或因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且不作出书面说明的,视为浪费考试资源行为,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情况记录。
    十一、其他事项及要求
    参加镇沅县公安局招聘勤务辅警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二、组织纪律
    (一)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关注相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镇沅县公安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镇沅县公安局勤务辅警招聘工作,邀请县纪委、县监察委、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指导。
    联系人:熊警官135087994630879-5815809
    吴警官136487989080879—5815809
    附件:1.镇沅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勤务辅警岗位设置表
    2.镇沅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勤务辅警报名表
    3.镇沅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勤务辅警考生诚信承诺书
    4.镇沅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勤务辅警加分申请表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8年6月1日
    镇沅县公安局2018年招聘勤务辅警.rar
    
2018年镇沅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勤务辅警岗位设置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代码 岗位说明 招聘条件 学历要求 专业 年龄 条件 性别 民族 户籍所在地 有关说明
1 镇沅县公安局 勤务辅警(女) 5 ZYGA001 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 热爱公安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高中(中专)及以上 不限 18-30周岁 不限 镇沅县 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公安机关在职协警工作满1周年以上年龄放宽至35周岁
2 镇沅县公安局 勤务辅警(男) 45 ZYGA002 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 热爱公安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和沟通协调能力 高中(中专)及以上 不限 18-30周岁 不限 镇沅县 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公安机关在职协警工作满1周年以上年龄放宽至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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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3: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