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7人,具体有关公告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本科学历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0.1.1之后出生,以下以此类推),专科学历26周岁及以下。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具备相应专业的学位。 (四)具备相应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层次 |
专业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条件 |
备注 |
本科及以上6人 |
卫生事业管理/临床医学 |
医务科 |
2 |
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
卫生事业管理/临床医学 |
科教科 |
1 |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信息科 |
1 |
|
卫生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 |
办公室 |
2 |
从事新闻宣传、档案管理 |
专科及以上1人 |
临床医学 |
脑电图室 |
1 |
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6月7日——11日。 报名地点:安庆市精神病医院(安庆市华圣路22号)门诊综合楼六楼人事科。 四、应聘者请持有效证件 (毕业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3张到院人事科报名,在本市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由人事科通知并组织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及体检合格人员与单位签订合同。 未尽事宜,可来电与院人事科咨询,联系电话:0556-5201468 、18109668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