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浙江衢州江山市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为满足江山市事业单位对紧缺人才的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根据工作需要及《江山市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用人单位的需求情况,经审核,决定招聘第二批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1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985工程”、“211工程”、“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且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应届研究生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且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应届研究生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研究生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5、户籍不限。 三、相关待遇 1、纳入正式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制度管理; 2、可入住人才公寓,年总收入12万元以上; 3、签订五年(含)以上服务合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享受江山市人才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八)考核 体检合格结束后,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具体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要求执行。 (九)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签约、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因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人员空缺是否递补,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项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江山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3、在招聘过程中,将视报名情况、生源质量等招聘实际情况,对招聘计划数和招聘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4、未尽事宜由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70-4026670 15957008766(毛先生);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70-4024720 13567086033(徐先生) 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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