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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是由福州市司法局建设,面向广大群众的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职责:协助做好精神文明创建、考勤考核管理及公文、文稿、材料的起草、信息新闻报道宣传工作;协助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任职资格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1名法学专业;其余2名专业不限; 2.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熟练掌握计算机系统操作及运用。 四、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五、薪资报酬、奖励 (一)基础报酬:单位(元)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考勤津贴 其它津贴 合计 1500 1070 200 300 3070 (二)享受五险一金、年终考勤奖金等福利待遇。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8:30-12:00,14:0-17:30 (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二)截止日期:2018年7月6日。 (三)报名地点: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五里亭后浦路6号劳动保障大厦后楼附属楼) (四)应聘报名人员携带证件: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个人近期1寸彩照3张。 应聘人员报名后,经面试,择优录用。 咨询报名电话:87827822、87821923转分机812(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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