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妇科医生2名、产科医生3名、内科医生2名、儿科医生3名、外科医生2名、影像医生2名、麻醉医生1名。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4、岗位专业要求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即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下午17:30,应聘者填写《丹江口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以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如:内科医师-xx-139xxxxxxxx)为主题发送至招聘邮箱870063703@qq.com,并以附件形式附上电子简历。 (二)资格审核。 丹江口市妇幼保健院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筛,确定参加现场审核人员名单。凡接到通知的应聘者,准备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25日8:30-17:30到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现场确认信息,未经现场确认信息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1、身份证; 2、各阶段学历证及学位证;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学信网下载:)。 4、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书等相关岗位资质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适当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单。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参加面试。具体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命题演讲、考官提问。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 (七)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以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均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同工同酬,社会保障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注意事项 请提供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因信息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719-5220645 丹江口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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