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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办公室 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秀屿区侨情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莆秀委办[2018]41号)文件精神,因秀屿区侨情普查工作需要,莆田市秀屿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1.岗位:莆田市秀屿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侨情普查工作人员2名。 2.待遇:参照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试用期二个月。 二、报名条件 1.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专业毕业,有相关工作经验及资历者可适当放宽条件(男女不限); 2.年龄35周岁以下(有机关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条件),健康状况良好; 3.热爱社会工作,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并具有良好的个人道德; 4.具有熟练的excel、word等办公软件操作等计算机应用能力,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能用莆田方言进行沟通交流; 5.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团队沟通能力; 6.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0日; 2.报名地点:莆田市秀屿区侨联大厦三楼办公室(秀屿区笏石镇福屿街369号) 3.报名方法:在本网页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fjxyqql@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 陈女士 0594-5871808 4.聘用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由秀屿区侨联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择优聘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面试时要如实提交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2寸照片1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公示:合格者公示5个工作日; 6.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 莆田市秀屿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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