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玉溪市江川区2018年8-12月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 ||||||||||||||||||||||||||||||||||||||||||||||||||||||||||||||||||||||||||||||||||||||||||||||||||||||||||||
内容 | 玉溪市江川区2018年8-12月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根据《玉溪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玉人社发〔2016〕116号)文件以及国家、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川区教育及卫计系统实际,我区教育系统、卫计系统拟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15名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3、云南籍(持云南省身份证)、2017年和2018年毕业生,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年龄35周岁以下; 5、未参加过就业见习。 三、报名及考核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 ⑴报名时报名人员必须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或登记证、就业推荐表原件(上交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 ⑵报名办法:直接与招聘单位报名联系人(表中联系人)联系报名。 ⑶提前填写好《见习报名表》:(报名时上交一式三份)。 3、考核录用: 考核录用时间及办法:按招聘单位报名联系人的通知,本人亲自到场,由招聘单位进行审核和考核,通过后,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按《协议》双方履行职责。在招聘期内招聘岗位录用满额为止。 四、见习期限(5个月):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 五、见习待遇 见习基本生活补贴为1350元/人·月,由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附件:江川见习报名表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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