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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2018年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注:30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十面试成绩×40% (四)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六)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是否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壹次。 (七)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医院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拟聘用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具体情况由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在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在应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对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发现有徇私舞弊的,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36-7723405 监督电话:0736-7717235 常德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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