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湖南郴州北湖区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和《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年北湖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4名。具体招聘岗位名称、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 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4.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之后,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以依次递补一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 (一)政策、考务咨询 北湖区卫生计生局人事股:0735-2337008; (二)举报投诉 中共北湖区纪委驻区卫生计生局纪检组:0735-2167236 北湖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216713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北湖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招聘单位及区卫生计生局负责解释。 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 北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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