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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公证处依法成立于1983年,坐落在浙江省兰溪市府前路68号(青湖公园南大门对面),为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的事业单位法人。主要业务范围:1、合同、协议;2、继承;3、委托、声明、遗嘱等民事法律行为;4、证据保全;5、现场监督;6、法律规定的其他公证事项。 【职位信息】 公证员1名,公证员助理1名。 【岗位职责】 公证员: 1、解答有关业务咨询; 2、审核当事人资格及其证明材料; 3、调查取证; 4、其他公证事务工作。 公证员助理: 1、指导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及申办公证的有关材料; 2、制作谈话笔录; 3、其他辅助性公证事务工作。 【任职要求】 1、公证员需持有公证员从业资格证书,公证员助理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及从业心理素质,公证员助理需为男性;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薪资待遇】 五险一金,双休,高温补贴,节假日员工福利,具体情况可面议,工作地点在兰溪市。 【联系方式】 方女士,0579-88899310,13957978262 浙江省兰溪市公证处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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