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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环境保护局系来宾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本局现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若干名,从事污染防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18-35周岁(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有环保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身体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3.专业要求:理工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生态学类、大气科学类、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生物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优先,以及开设化学课程的学科专业优先;轻工技术与工程类、计算机类)。 二、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来宾市编外聘用人员有关财政政策执行,聘用期间因公出差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补助待遇。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或实地报名。 1.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来宾市环境保护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发到邮箱:lbshb@126.com。 2.实地报名:下载并填写《来宾市环境保护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到来宾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报名(来宾市人民路1号行政中心西前楼二楼)。 联系人:罗鸿;联系电话:0772-4278678。 (三)报名所需要材料: 1.报名人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2.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请带相关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五、体检、政审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体检,由市环保局安排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面议。 来宾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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