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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宁波国家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岗人员2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劳动监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作风正派,服从工作分配,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40周岁以下,性别不限(男性优先),身体健康。 3.法学、计算机相关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18年8月31日止。 2.有意报名者请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和近期1寸电子照发送至邮箱348162543@qq.com。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步资格审核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即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联系电话:0574-879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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