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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防城港市国资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受企业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企业人才。 一、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30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全日制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类或金融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万山路500号林业大厦3f01。 2.网络报名邮箱:gzw2828080@163.com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式一份。 (二)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9月5日止。 (三)联系电话:0770-2220668。 四、其他 材料初审合格后向应聘者发出面试通知,9月上旬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试用期一个月,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将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为4000元/月,并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五险一金”。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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