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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富平县人民政府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承担第四次经济普查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5名临时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作风优良,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3.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服务意识。 4.富平县户籍。 (二)任职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计算机专业优先,能熟练操作EXCEL、WORD等办公系统,有一定网络知识基础。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向辖区企业/工商户宣传经济普查工作,告知普查对象的义务、责任和权利,取得普查对象的配合与支持。 2.负责辖区企业/工商经济普查相关清查、资料收集工作。 3.负责经济普查资料汇总、录入PDA、整理汇编等工作。 四、聘用期限及工资待遇 该岗位为临时性岗位,聘用期限一年,报名人员通过面试合格后,试用期一个月,经考核达到要求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每月工资2200元。 五、招聘流程及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实际操作→体检→公示→聘用。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1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富平县统计局办公室(县政府七楼) 3、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提供以下资料: (1)简历、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计算机操作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录用。面试成绩占50%,计算机操作占50%。按两项总和成绩由高到低,聘用前5名。 7.报名联系人:刘金丽 联系电话:8212664 富平县人民政府第四次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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