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市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2019年社区工作人员选聘公告 |
内容 | 昆明市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2019年 社区工作人员选聘公告 为了进一步充实优化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做好社区工作人员补齐配强工作,莲华街道办事处将选聘一批服务意识强、综合素质高、发展思路宽、热心公益、奉公守法、公道正派,品行良好的人员充实到街道社区干部队伍中来。现将选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选聘岗位、数量 此次选聘社区聘用人员:8名。 二、 选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三)了解社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能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能吃苦耐劳,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四)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有社区任职经历、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限制;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优先考虑。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 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 5. 涉嫌违法、违反党纪政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 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法 社区推荐或个人自荐。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0日、21日、24日, 9:00—17:00; 2. 报名地点: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社区建设服务窗口(学府路252号莲华小区内)。 咨询电话:0871-65129725,联系人:杨女士、陈女士。 3. 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社区或个人推荐表; (2)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其他证书(如退伍证、驾驶证、获奖证书、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1份。 4、 相关说明。 (1)报名者需现场签署保证材料,对所填写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本街道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提供的材料收取后不予退还。 (三)综合考察 由莲华街道办事处组成综合考察组对社区推荐或个人自荐人员从综合业务能力、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县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资格审查 按照社区工作者资格联审相关规定,征求派出所、信访、政法等部门的意见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联审。 四、 聘用人员任期及薪酬待遇 (一)任期 社区聘用人员岗位任期为本届社区人员任期(新聘用人员一经录用,试用期为二个月),任期满经过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二)待遇 社区聘用人员岗位工作补贴2800元/月(试用期间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工作补贴的80%执行,不参加绩效考核职级评定,不享受绩效考核补贴),按月发放并按政策进行调整,并依据《五华区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绩效考核激励。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岗位需要视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三)管理 聘用后,严格按照莲华街道办事处相关制度和办法进行考核管理;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纪律,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871-65129725 监督电话:0871-651212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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