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9年德宏州司法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
内容 | 德宏州司法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德宏州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实行统一招聘,招聘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德宏州城镇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大学毕业生,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① 德宏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③就业困难或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子女;④下岗失业人员家庭子女。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9月6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至9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德宏州司法局政治部,地址:芒市阔时路56号。 4.报名材料。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德宏州司法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个人报名登记表》1份;③本人一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④提供符合招聘条件第6条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由德宏州司法局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审核是否符合报名的资格条件。 (三)录用 1、初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后,采取现场写作和计算机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计算机运用水平。 2、面试。通过初审的的应聘人员,由州司法局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 3、考察和体检。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并参加体检。考察、体检由州司法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递补。因考察、体检环节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参加考试落选的人员中按照本公告办法和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5、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相关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聘用期间待遇 一经录用,由德宏州司法局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首次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公益岗位待遇工资发放。试用期满后经鉴定合格,正式聘用后享受单位每月给予的生活补助。聘用人员参照机关公务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和聘用人员劳动社会保险。 四、聘用期间的管理和考核 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凡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续订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德宏州司法局政治部(芒市阔时路56号) 联系人:杨 蕾 段从焕 联系电话:2131611 18908825550 [附件:德宏州司法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个人报名登记表] 德宏州司法局 2019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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