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9年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招聘城市管理协勤人员公告 |
内容 | 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关于招聘 城市管理协勤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水平,充实城市管理队伍,经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党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管理协勤人员19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守信,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政治清白,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有西双版纳户籍,自愿投身城市管理协勤工作。 (三)持有C1以上驾驶证、退伍军人或有城市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四)男性要求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女性要求全日制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有一定公文写作基础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吸毒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城市管理协勤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政办发〔2017〕76号)文件精神,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800元/月;经批准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 35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止。 (二)报名地点: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局(景洪市勐捧路25号1楼102办公室),联系电话:2129741。 (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五、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 信息来源:http://www.xsbnhr.com/index.php/cms/item-view-id-3080.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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