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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四幼儿园补充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第四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心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持有健康证; 二、岗位条件: 幼儿教师岗位(1人): 负责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后出生),男女不限,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足球及体育教育或其它相关体育类或学前教育专业; 2.身心健康,无任何传染病; 3.热爱体育,喜欢足球,有一定足球基础,能够担任班级或足球特色活动的相关工作,有较强的授课能力和特长活动的培养能力。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有儿童足球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发布在思明区教育网(/uploads/202504/03/498560941.html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