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中共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
内容 | 中共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经兴宁区党委、政府同意,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单位简介 兴宁区融媒体中心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区委宣传部管理,内设机构有综合部、总编室、新闻采编部。中心选址在兴宁区机关办公楼主楼25楼整层,建筑面积共551平方米。城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2019年,政府投入建设经费207万元,完成了场地装修、设备采购、系统安装、APP建设等工作,中心于12月30日挂牌运营,“爱上兴宁”APP上线试运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图视音频编辑岗1名、播音主持岗1名、新闻采编岗2名、平台运营维护岗1名、宣传部办公室文秘综合岗位1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附件1《中共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计划表》中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栏分别相符; 5.优先考虑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和相关职称的人员; 6.中共党员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5日至2020年2月28日止; 2.网上报名:材料发送至中共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邮箱:xnqwxcb@163.com; 3.联系电话:0771-3290312;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附件2《中共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简历1份; (4)附件3《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 (5)有相关工作经验或学习经历或有作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及聘用流程 (一)笔试:由兴宁区委宣传部组织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应聘岗位的设定,笔试内容各有侧重,主要考核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二)面试:由兴宁区委宣传部组织面试 面试内容:根据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考生个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结构化面试; 对面试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将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要求上报审核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 (四)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在兴宁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进行考核签订。 (五)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附件:1.中共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计划表 2.中共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中共南宁市兴宁区委宣传部 2020年2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xxgk/jcxxgk/rsxx/klzp/t42027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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