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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2020年5月选聘一般特聘专干公告
内容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2020年5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一般特聘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本次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1名,具体招录岗位详见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5月17日。
    4.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填报。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4月29日-5月17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者通过指定政务邮箱mzj@szgm.gov.cn进行报名,材料清单如下(扫描打包后以“岗位编号+姓名”为标题发送):
    1.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证明;
    4.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5.计划生育承诺书(手写签名);
    6.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手写签名);
    7.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咨询电话
    光明区民政局办公室,0755-88214427 侯小姐、麦小姐。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包括个人撰写的文字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时提交报名所需的纸质相关材料;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材料撰写”,考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情况,按照不低于选聘岗位拟聘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根据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5月22日下午3:00,具体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组成。其中,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综合成绩须达到75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通知,未进入的不予通知。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考核小组组织对进入考察环节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经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考生自收到体检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选择国内任何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结果应于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邮寄)到我局。
    七、公示
    经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均合格,并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且未被提出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确定为聘用人选,由我局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按区有关规定执行,并按选聘的岗位安排具体工作。
    九、其他事项
    (一)本选聘公告由光明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二)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三)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内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五)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光明区民政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4427;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附件:
    1.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岗位表
    2.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报名表
    3.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4.计划生育承诺书
    5.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
    6.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0年4月29日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岗位表
序号 单位 岗位编号 岗位类型 选聘 人数 最高 年龄 学历 学位 研究生专业 名称及代码 本科专业 名称及代码 其他报名条件 岗位工作内容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备注
1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GMMZTP2020001 综合文字 1 40 全日制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1.从事综合文字工作2年以上,有区级以上大型材料主笔经验;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报考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3.中共党员优先; 4.有法律职业资格证者优先。 1.从事拟发文稿的审稿工作; 2.从事综合材料、党政信息材料、重要会议材料和新闻宣传材料等的起草工作; 3.从事综合调研及调研材料的起草工作; 4.统筹和指导党政信息工作,开展党政信息和公文写作培训;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 6.提供3篇以上个人主笔的县(区)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综合材料; 7.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的,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202004/t20200429_191986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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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3 2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