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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0年屏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招聘公告
内容
    屏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关于公开招聘临时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有效保护公路路产路权,结合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3名(因长期开展夜间执法工作,故男性优先)。
    招聘岗位:临时人员,主要从事协助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适用《劳动法》管理。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⑵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⑶年龄22-35周岁(含35周岁),具有宜宾市户籍。
    ⑷身高不低于1.65米。
    2.具备下列条件的由用人单位考虑优先聘用
    ⑴退役军人或警察院校毕业生
    ⑵法学类专业
    ⑶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的人员;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⑶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二、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5月12日至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末除外)。
    现场报名地点:屏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屏山县32地块步云小区)
    报考者报名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屏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公开招聘临时人员报名表》1份(请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电子档后规范打印,并按要求提供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二代身份证、有效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驾驶证的考生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领取准考证
    各考生请于2020年5月15日到屏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此次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交通综合执法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面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考生领取的准考证为准。各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时未到,禁止进入考场,责任自负。
    (四)缴费
    此次招聘考试考务费由用人单位解决,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三、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1人进入体检。
    2.体检。
    ⑴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⑵体检标准按事业人员录用标准执行。
    ⑶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⑷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考察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进行综合考察。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与屏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聘用期限暂定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聘用人员工资为2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差旅费、工会福利、生活补助、年终奖等待遇按规定执行。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工资仍按10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或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831-5722005。
    六、解释与咨询
    (一)本公告由屏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5880817
    (二)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发布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屏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0年公开招聘临时人员的公告
    屏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2020年5月9日
    信息来源:http://www.ybps.gov.cn/gsgg/202005/t20200509_1272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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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22: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