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毕节市大方县2020年度征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公告 |
内容 | 大方县2020年度征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42号)、《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20〕85号)、《大方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方党办通字〔2020〕36号)文件精神,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提高就业能力,现将我县2020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部分特殊专业,可扩大范围至毕业2年内仍未就业的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等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二、就业见习单位 符合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申请青年就业见习计划: (一)依法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感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各类企业; (二)企业单位能够持续提供3个及以上符合高校毕业生知识结构和技能特点的就业见习岗位; (三)有负责见习生管理的工作机构和辅导人员,并进行规范管理; (四)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 (五)企业应能够留用20%以上的见习人员。 三、见习补贴标准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学生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县为1570元/月),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经费开支范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低于300元的据实补贴。 四、见习补贴办法 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见习结束后,用人单位于见习期结束当月向人社部门提供《关于申请就业见习补贴的函》、毕业生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或毕业证书复印件、《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及申请补贴明细表》、就业见习协议书、以及为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的发票及保单等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一次性拨付。 五、报名联系方式 有意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请于2020年6月3日-6月9日(工作日内)前携企业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法人身份证、企业简介及申请表(附件1)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报名,总额为150个见习岗位,报满即止。联系电话:5252991,QQ群:941127393。 附件:附件一、大方县就业见习企事业单位申请表.xls 附件二、大方县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gzdafang.gov.cn/xwzx/tzgg/202006/t20200603_608713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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