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红河州专项招聘基础教育 教师考试(笔试)公告 | ||||||||||||||||||
内容 | 红河州专项招聘基础教育 教师考试(笔试) 公告 一、红河州专项招聘基础教育教师考试(笔试)分别在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市、建水县、石屏县、弥勒市、泸西县设置考区考点。各位考生于2020年6月10日9:00—6月1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页面,使用“打印准考证”功能下载和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按时准确到达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提前自觉扫“疫情防控行程卡” (http://yunnan.inspurhealth.com:7089/index.html), 长按二维码扫描访问 ![]() 考生需进行云南健康申报,出示健康码,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检测,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湖北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以上相关人员,进入考点时不能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本次考试。 三、考试时间、考点安排
四、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或干扰其他考生考试。 五、考前1小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六、考生应积极配合监考员做好安检工作,通过安检的考生才能进入考场考试。 七、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考场内考生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金属制品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不得携带包括手表在内的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八、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领到试卷和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清楚、准确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座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九、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十、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十一、考生应在答题卡上规定的区城内答题,客观题一律用2B铅笔填涂。写在草稿纸或答卷规定区域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十二、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饮酒,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昐、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向其他考生借用物品;不准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三、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四、考试违规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考点地址 个旧市第一高级中学:红河州个旧市新冠路138号 个旧市第三中学:红河州个旧市五一路75号 开远市第一中学:红河州开远市灵泉东路288号 开远市第十一中学:红河州开远市兴远北路66号 红河州第一中学: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大道旁滇南绿洲城市综合体内 红河州第一中学(南门) 蒙自市第一中学(凤凰校区):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与观澜路交汇处(州委党校斜对面) 蒙自市第三中学:红河州蒙自市观澜路与锦华路交汇处(州环保局对面) 建水县第一中学:红河州建水县朝阳北路156号 建水县第六中学:红河州建水县北山路5号 建水县建民中学:红河州建水县朝阳北路130号 石屏县高级中学: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东段 弥勒市第一中学:红河州弥勒市西区开发区锦程路湖泉水世界道路西边 弥勒市庆来学校:红河州弥勒市上清路玉皇阁旁 弥勒市第四中学:红河州弥勒市弥勒大道公路局岔口东200米处 泸西县第一中学: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环城西路6号 泸西县泸源普通高级中学: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118号 红河州招生考试办公室在考试期间将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箱设在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地址:州行政办公中心C区5楼。举报电话:0873-3732960。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Ebw0OtIdsLRMazLiGY_O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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