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2020年选聘第一批一般特聘岗位专干公告 | ||||||||||||||||||||||||||||||||||||||||||||||||||||||||||||||||||||||||
内容 |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2020年公开选聘第一批一般特聘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6名一般特聘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设“社会治理”、“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和“仲裁”四类岗位,具体岗位详见《新湖街道2020年公开招聘第一批一般特聘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保守国家秘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5月31日; 4.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填报;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6.法律、法规和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日上午10:00-2020年6月26日上午10:00。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为xhjdzzb@szgm.gov.cn。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命名方式:“考生姓名+岗位类型+联系方式+应聘新湖专干资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报名咨询: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0755-88212938,丘小姐。(咨询时间:9:30-11:30;14:30-17:30) (二)初审和考核 我街道将对考生报考材料及个人条件进行初审,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审核未通过,未通过初审的将不作另行通知。具体考核安排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 (三)复审和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通过资格复审和体检的考生,列为拟聘用对象,相关名单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区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核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内无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二)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内,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聘用情形等情况,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11日 附件: 附件1:新湖街道办事处2020年公开招聘第一批一般特聘岗位专干职位表.xls 附件2:新湖街道公开选聘一般特聘岗位专干报名材料清单.zip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77795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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