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铜仁市石阡县财政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
内容 | 关于印发《石阡县财政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库集中支付局、基层财政管理局、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县局各股(室): 现将《关于印发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石阡县财政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石阡县财政局 2020年6月29日 石阡县财政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石阡县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郜 芬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 政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黄 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登贤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国库股股长 成 员:吕应国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主任、预算股股长 曾 翔 县支付局局长 吴光辉 县基财局局长、兼国资办主任 杜万兵 局办公室主任 邓德美 局综合计划股股长 刘柱江 局经建股股长 张河强 局农业农村股股长 黄小梅 局工贸发展股股长 任晓猛 局政府采购股股长 陈元琴 局绩效评估与监督股股长 梁拉明 局社会保障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吴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安排,杜万兵、陈明婷、杨敬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全部采取聘用制,由石阡县财政局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5.年龄:女生不超过50周岁,男生不超过60周岁; 6.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3)失去土地农转非的(以当地村委会、国土部门为准); (4)失去土地的农业户口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就业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零就业家庭劳动力、残疾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优先。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行政处罚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不良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6.近亲属无理上访、缠访和闹访的。 五、招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石阡县财政局办公室。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六、招聘方式 报名人数超过1人,招聘方式为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取第一名予以录取。报名人数为1人的,符合条件的直接予以聘用。 七、待遇 所聘用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1.岗位工资:就业局每月拨付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60%,我单位负责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40%以上。 2.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八、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shiqian.gov.cn/zwgk/xxgkml/jcgk/rsxx/202007/t20200701_613004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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