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中山市司法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补充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我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有关安排补充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及考核要求: 1.进入大门前,报考人员须主动出示身份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2.近14天内有大连、新疆旅居史(含经省外中转)的考生、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粤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否则不得进入现场。考务工作人员将收取考生本人的核酸检测报告(原件),如需留底的请考生自行复印留存。 3.考生需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提供14天行动轨迹。 4.考生在资格审核确认和面试考核时需自行下载、打印《考生有关情况确认书》(附件)并签名确认,于进入现场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并配合工作人员落实各项防疫工作。 2.其他事宜不变,原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按本公告执行。 3.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0-88363122 附件:考生有关情况确认书 中山市司法局 2020年8月4日 附件:考生有关情况确认书.docx 文章来源:http://hrss.zs.gov.cn/tzgg/gggs/content/post_182894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