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宣城市泾县城区部分学校选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公告 | ||||||||||||
内容 | 2020年泾县城区部分学校选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公告 根据部分城区学校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批准,城区部分学校通过考核方式选聘2名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在农村、城区中小学担任校长(含主持工作的副校长)累计任职年限10年及以上,现编制关系仍在农村学校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敬业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 (四)三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考核选聘对象: 1.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2.师德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4.从事有偿家教、私自征订教辅资料造成一定影响者; 5.从事赌博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选聘计划
四、选聘方法、程序和时间 选聘采取测评加考核的方法进行。按照发布公告、个人申请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公示、调聘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信息公开栏目中发布公告。 (二)个人申请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 2.报名地点:泾县教体局一楼人事股(泾川镇桃花潭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 3.考核选聘人员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 《泾县2020年城区学校选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 任职(担任校长或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文件及复印件或由主管部门验证的工作及任职(担任校长或主持工作的副校长)经历证明。 (三)测评考核 1.成立测评考核工作组。成立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组成的考核选聘工作组,具体负责城区部分学校选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测评考核工作。 2.测评考核步骤 ① 个人述职。由考核工作组主持召开测评考核会议,考核工作组成员、被考核人所在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教师代表(不少于全部教师数的60%)参加会议,被考核人员作近五年以来的述职述廉报告,参会人员对被考核人员进行综合测评、赋分。 ② 民主访谈。通过个别谈话着重了解被考核人在群众中的威信、团结协作情况、工作作风及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 ③ 统计得分。考核组赋分、学校干部教师赋分分别统计,统计时均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测评平均得分为被测评人的测评成绩。 测评考核得分=考核组均分×40%+学校干部教师测评均分×60%。 五、拟选聘人员确定 符合任职条件,经考察合格,按测评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聘人选。如测评考核得分相同,依次以群众测评分高、农村工作时间长、任职(校长或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年限长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六、公示 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网站公示3天。如有弄虚作假及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同时缺额按规定递补。 七、调聘 公示无异议,办理正式调聘手续。 八、信息发布 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网站。 九、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563-5102637;县教体局0563-5023490。 十、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63-5102535; 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563-5102890。 十一、本公告由泾县人社局、教体局负责解释。 泾县县直中小学教师选聘工作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 附件.2020年泾县城区学校选聘中层及以上干部报名资格审查表.xls【21 KB】 文章来源:http://www.ahjx.gov.cn/News/show/11479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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