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清镇市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实习测试情况及体检公告 |
内容 | 清镇市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实习测试情况及体检公告 清镇市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实习测试工作已结束。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实习测试情况、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见附件)及体检事宜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自行查询。 一、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进入体检人员请于2020年8月28日(星期五)上午7点30分前到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集中,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2.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以便核查身份,未按规定出示证件者取消体检资格。 3.参加体检人员需提供近期1寸免冠标准照片1张(贴体检表)。 4.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通信、上网等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检注意事项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填写《体检前个人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件2),并于发布公告之日起两天内反馈给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拍照发至邮箱574649934@qq.com)。体检当天工作人员会对考生测量体温,并要求考生提供贵州健康码扫描情况(请考生携带手机)。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前往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凡是14日内离开贵州省或外省归来的考生,请持七日内核酸检测结果证明参检。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体检当天请勿佩戴胸饰,勿穿连衣裙、裤袜及紧袖内衣,以免假影和检查不便。 6.在体检过程中,请听从导医安排,以节省您的体检时间。 7.体检须携带在线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有效身份证,不含户籍证明、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 8.体检费用自理:400.00元/人,复查费用按实际发生项目结算。 9.请考生加强自身健康管理,做好个人防护,并佩戴口罩参加体检。 咨询电话 0851--82512843(清镇市人才办) 0851--82774563(清镇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附件: 附件1:清镇市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实习测试情况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体检前流行病学调查表 .doc 清镇市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gzqz.gov.cn/qzxw/tzgg/202008/t20200824_626899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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