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赤水市就业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
内容 | 赤水市就业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赤人社通〔2020〕37号)规定,结合赤水市就业局岗位需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人员,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年龄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一定的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运用WPS和OFFICE等办公软件(精通电子表格者优先)。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3日—2020年9月25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赤水市国投大厦8楼就业局办公室;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 1.求职人员登记表;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3.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6.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9月29日上午9点; 2.面试地点:国投大厦8楼就业局办公室。 (四)聘前公示 对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有问题的招聘对象,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三、薪酬待遇 1.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按照贵州省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2.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四、聘用管理 1.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按规定自动解除聘用关系。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未尽事宜由赤水市就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求职人员登记表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市就业局联系人:陆学群;联系电话:22821539。 2020年9月22日 附件1:求职登记表.xls 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xls 文章来源:http://www.gzchishui.gov.cn/xwzx/tzgg/zw/zxxx/202009/t20200922_633340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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