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铜陵市枞阳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 |
内容 | 2020年枞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枞阳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依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现将各岗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考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人员: 体检时间:9月27日(星期日)。 体检对象:见附件。 (二)集中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上午7:40前到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连城东路与浮山路交叉汇处)集中。 (三)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检标准:体检工作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在收到复检通知7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请参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张近期证件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逾时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熬夜,不饮酒,不做剧烈运动。 3、须空腹参加体检(采血、B超等检查项目)。 二、考察 (一)考察工作的组织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二)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察对象提供材料: 1、2020应届毕业生。 个人学籍档案,学校出具的个人表现材料。 2、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18、2019届毕业生和其他类型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人员。 (1)无工作经历的人员。 个人学籍档案,居住地村或社居委出具个人表现证明,招聘单位到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考察对象就业状况证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至今)。 (2)有工作经历的人员。 个人学籍(人事)档案,与原单位终止合同关系证明和原单位所在地社保基金征缴机构出具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居住地村或社居委出具个人表现证明,招聘单位到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考察对象就业状况证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至今)。 3、其他历届毕业生。 (1)无工作经历的人员。 个人学籍档案,居住地村或社居委出具个人表现证明。 (2)有工作经历的人员。 个人学籍(人事)档案,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现实表现鉴定材料。 3、其他材料。 (1)档案不在枞阳县的,请及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将档案统一调至县人才交流中心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在枞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的,不需个人送交。 (2)已婚考生提供政府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于10月23日前将书面考察报告报送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附件: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zfxxgk.zongyang.gov.cn/public/displayinfo.aspx?itemid=195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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