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广安市前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
内容 | 广安市前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临时聘用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确保前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项检验监测工作任务指标全面完成,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招聘3名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到前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职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临时聘用检验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广安市前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临时聘用卫生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考核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卫生工作,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未出现过重大医疗责任事故。 4.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80年9月30日至2002年9月30日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在处分期内或处分受影响期间的;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其他不符合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10办公室(广安市前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 (三)报名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验报告各1份; 3.《广安市前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1份; 4.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加自主提问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五、体检 根据应聘者考核面试情况经中心支委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应聘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核成绩及拟录用情况按规定进行公示。在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应聘者不符合聘用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应聘者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应聘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区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组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核、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及咨询电话: 区卫生健康局:0826-2667169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26-2883518 附件:1. ![]() 2. ![]() 信息来源:http://www.qf.gov.cn/qfqrmzf/c100381/2020-09/30/content_63799b99f4aa48fbadcc7635f211d582.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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