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2020年10月招聘公告 |
内容 | 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关于2020年10月招聘3名普查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海曙区统计局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从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编外工作人员3名,其中1人为计算机专业,从事清查摸底、正式入户登记、数据处理、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4.能够听懂宁波方言的优先考虑。 三、工作地点 海曙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海曙区县前街61号海曙区政府内)。 四、薪资待遇 1.受聘人员为海曙区统计局编外工作人员,平均月薪2500元左右(扣除五险一金,根据工作量有一定上下浮动),工作表现优异者,待遇从优。 2.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 3.食宿自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20日; 2.报名需提供资料:《海曙区统计局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电子版; 3.报名方式方法: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填写报名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nbhstj@sina.com。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步资格审核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能力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六、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海曙区统计局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拟录用人员,未录用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3.通过体检并确定录用的人员,试用期限为一个月。最终录用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办理有关手续。 4.本公告由海曙区统计局负责解释。咨询老师:王老师;电话:89298586。 海曙区统计局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海曙区统计局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来源:http://news.nbrc.com.cn/sydw/202010/t20201010_1054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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