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喀什大学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公告 |
内容 | 喀什大学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 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安排的公告 根据《喀什大学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总成绩及体检、考察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A类岗位附件1,B类岗位附件2)。 二、考生入围体检、考察结果公示: 公示期限: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21日 公示期内,如对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结果存有异议,可与喀什大学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998-2890228。 三、体检、考察工作安排: (一)体检预计时间10月22日,具体安排另行电话通知。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1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2.体检当天空腹(不喝水、不吃饭),不得佩戴贵重饰品和咀嚼口香糖;体检前三天不宜饮酒、服药、熬夜、剧烈运动,饮食不宜过油腻,保证充足休息;体检前一天晚12:00后禁食、禁水。 3.体检费用约470元,由考生自行承担,自备零钱。 4.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未携带本人身份证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并另行安排体检。 (四)体检合格者进行拟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且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经喀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考察工作要求: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且户籍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的考生,来参加体检时须携带已审核过的《喀什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原件(附件3);户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的考生,政审考察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 联系人: 热老师 (0998)2890228 附件1:喀什大学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A类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2:喀什大学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3:喀什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docx 喀什大学 2020年10月13日 来源:http://www.ksu.edu.cn/info/10477/92733.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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