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高安市关于招聘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的公告 |
内容 | 2020年高安市关于招聘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确保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合同制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7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高安市户籍,或夫妻有一方为高安市户籍,或夫妻有一方为高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4.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5.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 6.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等情形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6)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工作的。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任制,试用期月工资为2700元(含中餐费)。试用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月工资为3000元(含中餐费),享受工会福利,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社保、医保和工伤保险等。 五、招聘程序 本次考试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试用确定人选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10月12日起,在高品高安、法治高安等微信公众号、高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全市公开场所张榜公布招聘公告。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高安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由本人如实填写。报名时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3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间:2020年 10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高安市司法局政工室(瑞阳新区东区48栋217室) 联系人:胡主任 电 话:1397***9799,0795-7210776。 3.资格审查:高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高安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低于该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组织开考。 4.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笔试的方式(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最后总成绩) (1)面试: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总分100分,成绩占成绩的50%。 (2)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写作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总分100分,成绩占成绩的50%。 5.考察:笔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取面试分高者。考察对象按要求提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无参与邪教组织证明。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聘用:受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关系,出现的空缺从此次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 六、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2.未尽事宜由高安市公开招聘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市监委 0795-5221920 附件:《高安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报名表》 高安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工作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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