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南京江北新区盘城街道2020年网格员招聘简章 |
内容 | 2020年南京江北新区盘城街道2020年网格员公开招聘简章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和江北新区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工作部署,充实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工作,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格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3.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无文身、无残疾、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及其他不能适应网格员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 招聘岗位:网格员 招聘人数:9人 任职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并取得相应学位,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 2.应届毕业生; 3.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能接受加班,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文字功底; 4.工作中常需独立入户走访,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矛盾调处,户外工作、夜班、加班较多,适宜男性。 (四)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3.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4.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2018年、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简章公示 1.招聘简章在江北新区管委会网站、盘城街道微信公众号、领航招聘网、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2.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21日。 (二)报名 1.此次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陆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报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17:00。 3.报名需上传的材料: ①报考者在线填写基本信息表(含近期免冠证件照); ②毕业证书电子照片; ③学位证书电子照片; ④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 ⑤若满足学历放宽条件,须于“获得资格证”栏上传退伍证。 注1:2020年应届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本人《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8年、2019年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当年《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尚未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2: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320,025-84687314。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20:00。 2.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严格根据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进行审核。应聘者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请应聘者自查,由于自查不及时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主承担。 3.此次招聘设置1:3的开考比例,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资格初审合格者需按要求递交苏康码及行程码,具体递交时间及方式以通知为准,双码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以准考证打印通知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笔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笔试不指定教材,重点考察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3.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出具后于领航招聘网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年龄、学历等资质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材料以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六)面试 1.面试形式:半结构化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4.面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在领航招聘网上进行公示。 (七)体检及考察 1.总成绩公示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后方可录用,体检合格者需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若遇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可对成绩相同人员组织加试,以确定最终录用。 2.此次招聘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体检及考察不合格或因候选人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后方可上岗(递补遇成绩并列的,处理原则同上)。 (八)公示 对最终拟聘用人员,在领航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经体检及政审合格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第三方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被聘用人员要服从单位安排,并在规定日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相关岗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此次招聘薪资待遇参照街道同类性质岗位人员待遇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江北新区盘城街道办事处的监督下进行。 本简章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盘城街道办事处及所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南京市江北新区盘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15日 信息来源:http://njna.nanjing.gov.cn/xwzx/tzgg/202010/t20201016_24521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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