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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鄯善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招聘书记员公告
内容
    鄯善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招聘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鄯善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书记员。
    一、岗位职责
    书记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
    (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三)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
    (四)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五)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籍;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毕业及复转军人优先考虑,复转军人学历在高中毕业及以上;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31日至2002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6.掌握岗位必须的计算机运用能力;
    7.认真细致,严谨踏实,具有一定汉语言文字综合和沟通协调能力;
    8.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9.有法律或书记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2020年10月22日-10月28日)
    1.报名人员自行登录鄯善县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xjshanshan.jcy.gov.cn下载并填报《鄯善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内容后,用A4纸打印。
    2.将填写后的《鄯善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者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可附个人简历、获奖情况、各类资格证书等材料)等封装档案袋,交送到鄯善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档案袋上要注明书记员招聘)。
    3.将填写后的《鄯善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身份证扫描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扫描电子版、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电子版文件发送到xjssjcy@163(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书记员+姓名+联系电话”。
    4.报名程序以纸质件送达时间为准,电子版仅作备查。请确认报送材料完备无误,以免耽误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8日19时30分。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2020年10月29日-11月6日)
    1.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通知形式于2020年11月1日前反馈报名人员并完成准考证发放工作。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计算机办公软件使用及中文录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由高至低按照招录比例1:3确定面试人选。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占个人总成绩的40%和60%;
    5.本次招录笔试面试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6.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主,面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2020年11月7日-9日)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进行。
    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2020年11月10日-14日)
    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虑考试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五)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11月15日)
    首次签订1年劳动合同,设置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办公地点在鄯善县。书记员采取固定薪酬制度,试用期转正后,起薪标准参照本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含个人缴存社会保险)。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时,按照鄯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自觉接受相关服务管理。
    2.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拟聘用人员须在上岗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此次聘用不解决户口,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5.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及相关资料;
    7.本次招录参与报名及考试人员产生的所有费用均自行承担。
    8.咨询电话:0995-8388687 。
    鄯善县人民检察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鄯善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源:http://www.xjshanshan.jcy.gov.cn/jcxw/202010/t20201022_29932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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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0: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