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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为了招聘优秀人才,满足儋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儋州市生态环境局为切实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 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 号)等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岗2名,管理岗1名。 (三)薪资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以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六)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七)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网(/uploads/202504/03/4045707.html |